2005年3月18日 星期五

43天

其實早該下定決心的

但終於

在昨天凌晨4.30的睡眠還有MileSeven Light的協助下

我勇敢的作了抉擇



我承認

身為苗栗人我有一點私心

想為這個地方保留一些記憶



所以在做這個縣政府再利用的時候

不像一般的外來者所能大刀闊斧的創新

我做的十分掙扎....還有痛苦



在全部拆除(0)-全部保留(100)

這中間的拿捏一切在於未來的用途



我未來打算想做一個激發社會價值多元化的場所

而目標是國高中生..次要目標是社區居民

如果要吸引他們進來這個"人造物"裡

原本的空間框架對他們的吸引力似乎很小

這麼一來便偏向了0



可是

我又想要呈現原本這棟建築物的功能

與他在城市空間結構上扮演的角色

未來..在呈現的過程中能夠有一些舊的記憶仍被保留

這麼一來又偏向100



所以

現在決定..保留立面拆除部份的框架

所謂拆除"部份的"框架

是希望被拆的部分是為了做展演機能

因為原本的框架太過密集..也十分均質

而保留的部分是為了留下原本空間結構的記憶(中央走廊..)

然後在既有的結構框架中

製造一些無特定使用的彈性空間與動線



在動線上安排一些與活動發生交流的機會

這邊指的活動是動態表演,靜態展示,練習,交談

促使交流,發表的機會增加

而在這些經驗中讓國高中生得到學習與自我肯定

達成社會價竹多元化目標



所以

這個設計最後的成功與否

取決於我是否對之前設定的三個議題有成功的回應

1.利用舊的框架創造有一些新的,有趣的空間

2.我設定的對象是否會被這"人造物"吸引

3.回應地域特色(山城意象)





總算整理出比較清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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